无尘PE袋的生产环境要求--无尘车间标准
2023-07-05
中国标准《无尘车间技术要求》(GB/T16295-1996)规定,无尘车间应具备以下技术要求:
一、空气洁净度要求:
1.空气中的粉尘含量需满足无菌状态的要求,小于 0.5ug/m3。
2.如果使用静电控制除尘,空气洁净度要求无尘级别达到1.0级,固体颗粒数量小于 3500个/m3。
3.对于具有易燃易爆性的无尘车间,静电控制粉尘除尘设备应采用绝缘材料制造,空气洁净度要求达到0.5级。
二、空气流动要求:
空气进入无尘车间内部,空气应能够快速流动,不留残留;
空气应经过过滤器和净化器,净化接近于自然空气;
空气分布均匀,不存在空气污染和湿度异常;
空气流量要满足设备、产品和人员的需要,一般要求每小时用空气 量不低于 20升/ m³。
三、噪音控制要求:
无尘车间内的空调设备、除尘设备、洗衣机、锅炉等设各的噪音要 求不超过 60分贝,在人们的活动区域应不超过 55分贝。
无尘车间与其他环境的声音屏蔽应达到规定的要求。
四、温湿度控制要求:
温度和湿度控制要求根据设备、产品和人员的要求确定, 一般应控制在 10-25° C, 30% -75%RH 之向。
无尘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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